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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化集团高管:国企高管收入差距大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情况不尽相同,泛泛的谈及国企高管薪金收入过高是没有意义的,某些国有大型产业集团拥有众多的分公司,各分公司还拥有数个子公司。国企高管是特指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还是泛指包括下属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一个分公司的高管认为,对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来讲,他本人只能算是中层领导,而对于分公司来讲,他才能称得上高管人员。(应被采访者要求,本刊隐去其具体身份、姓名,以下简称中铁电化集团高管)
据这位中铁电化集团高管介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目前的薪金水平和机制,实际还是沿用原有国家部门行政等级工资和事业单位考核标准。虽然中铁电气化集团已经完成重组改制,但是由于企业的特殊性质,该集团大部分业务还没有全面转向市场化经营。目前,他们的分公司业务主要还是面向国家铁路建设项目和集团公司的一些项目,自主经营的市场项目还比较少。2007年该分公司实现毛利润约6000万元人民币,扣除人员工资和企业运营成本后,分公司的利润基本为零。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老总2007年的年薪只有不到50万元,他本人的年收入仅有20余万元。按2007年的情况计算,这位分公司高管的年薪约为22万元,企业职工平均年工资为7万元。领导年薪只有职工平均年工资的3倍。然而,有些国企的中层领导年薪就接近100万元,就连其中下层员工的年收入恐怕都比他的薪金高。
这位分公司高管表示,该分公司所承担的项目大都是高难度、高投入、低产出的铁路基本建设和基础干线通讯网的建设。这些项目民营企业不愿意干,外国企业不允许干,事关国计民生、国家战略安全。然而,这种贡献很难用经济效益这个指标来衡量。现在,忽略他们的非市场化、非营利性的贡献,而着重按照市场效益进行“薪点制工资”改革是不公正的。
这位分公司高管举例说,比如干线通讯光缆的建设和使用。我国的大部分干线通讯光缆都是由他们集团公司和其他铁路系统的兄弟公司建设的,大都分也都分布在铁路沿线。公司改制以后,这些干线光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划归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他们本来可以利用铁路沿线这个先天基础设施的资源,廉价地建设自己的光缆线路,进行市场化竞争。可是,他们现在要利用这些线路进行市场化经营,就必须向“网通”和“电信”支付高昂的租金。于是,他们就此失去了光缆干线通信市场的竞争优势。
因而他认为,在资源、市场被别人垄断的情况下,让他们开展同等竞争,按同等的市场机制进行收入分配,这是不合理的。“电信”和“网通”可以通过国家垄断获得高额利润,发放高额年薪。而他们公司则是因为国家垄断受到了亏损。如果按市场效益制定薪金,也许他们职工的收入将会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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