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不一样,他们的公民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什么担心的。这些国家早就实行了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申报制,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财产清单和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并被许多国家所借鉴,公民只要想知道官员的这方面信息,就可以通过公共系统查询到。虽然舆论和代表委员一再吁吁,可我国以“条件不成熟”为由一直回避引入这一阳光制度,公务员的收入和纳税信息一直是个秘密。
公民无从知晓无力监督,那就只能依靠税收的征收者——税务部门进行监管了。可同在公共系统中的税务部门,能像严厉监管平民依法纳税那样平等地对公务员进行监管吗?事实证明这种监管很靠不住。一方面,许多部门在执行法律时向来有“查民不查官”的习惯,税收稽查就是如此,许多地方每年的税收稽查重点都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医药行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汽车业等企业身上,很少见过有对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进行检查的。另一方面,基于税收部门在政府行政序列中的地位,他们对许多位高权重的部门也是不敢检查的——比如,将建的税务大楼项目所需资金尚仰待某部门审批,哪里敢对这个部门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即使发现问题可能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反正他们逃的税也不是自己的钱。
公众对“公务员不交个税”的质疑,更出于一种权力通吃的焦虑。民间有谚语形容一些官员:抽烟基本靠送,喝酒基本靠供,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这就是一种权力通吃,掌握权力的部门和人能利用自身在体制中的特权身份垄断和享受到常人得不到的资源:能让自己的收入高一些,能享受到更多的福利,能不花钱地大吃大喝和外出旅游,能不用上课就获得名校很高的学位和文凭——他们既然能轻易利用权力通吃这些资源,凭什么就不会通吃纳税、不交个税呢?
所以,公众不仅期待有关部门能说清这张工资条问题,能看到这件事的真相,更期待一种解释消除自身的制度性焦虑:我们有什么制度能防止公务员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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