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只有与企业品牌、产品、消费者、市场渠道以及网络等支撑企业商业利益相关的活动,才能称之为营销。一家企业成为奥运赞助商之后,奥运营销是否成功的最重要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把奥运理念与企业的产品、品牌、形象以及相关营销行为很好地、紧密地联系起来,让消费者产生深刻的印象和强烈的认知。
美国某体育咨询公司负责人杰姆·安德鲁斯曾表示,赞助奥运会可以算得上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赞助,如果无视自身现实情况,很可能使企业的商业行为成为一场得不偿失的“烧钱运动”。
例如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获得赞助权的200多家企业里大约只有25%有所回报,大部分企业由于营销战略不当只获得了很少的短期效益。因此,各类奥运会的赞助商或者合作伙伴如何利用好奥运商机,赢得尽可能大的收益,是应该考虑加足马力的时候了。
国内一些企业,虽然成了奥运会的赞助商或者供应商,但如何做奥运营销,并不清楚,要么是简单借用奥运进行产品促销,要么是泛泛地对奥运LOGO在商品上进行复制,要么是只做些奥运福娃的促销品或礼品……还有一些企业花了钱却什么都没有做。
可口可乐公司为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早在2002年就将北京区域专门从原来的华北体系划出,成立专门的“北京区”,他们的营销更富系统性、整体性。
再以三星的雅典奥运会市场计划为例,三星在雅典奥运会的推广上整个过程持续将近一年,从前期的火炬传递、网上有奖征文、奥运历史回顾,推广其技术和产品等预热内容;比赛期间随处可见的冠名、铺天盖地的广告以及相关的主题活动;比赛结束后邀请知名运动员担当企业形象大使传播品牌、设立高科技娱乐展示中心等切切实实的一系列举措,都充分体现出了三星奥运营销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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